| 千呼万唤始出来,珠海市甚至珠三角第一个地方政府救市政策出台。此次政策出台是否如消费者所想还是开发商所想呢?是否能够给这个寒冬带来一点点暖意呢?最近天气预报提醒各位,南方天气将进一步降温。鼓吹广东企业倒闭潮的声音不断,中央政府调研广东企业步伐明显加快。领导人来了一批,又一批,都是鼓励广东企业发展,坚挺广东企业。珠海选择这个时候出台政策,是不是也在配合中央政策需要?还是自己对自己地方调研结果呢?我们细细拜读一下本次出台政策,不难发现有如下几点特征:
政策解读:
① 12条措施之中,前面2条跟前些时间中央出台政策进行接轨,其他更多根据珠海市本地实际情况而对中央政策进行深化。把中央政策民生工程落实到地方政策层面上去,不能够简单作为珠海市本地救市政策条例。
② 措施重点在于通过减免消费环节中的各种税费,以及对“卖旧换新”交易提供不同额度的补贴,从而刺激消费,拉动珠海楼市发展。
③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沟通机制,都是预防房地产交易风险,保障银行系统的安全。同时,也是对珠海城市建设措施保护,维护珠海城市形象,推动珠海城市发展。
④ 本次政府出台政策更多表现在形式主义,实际意义不大,只是简单小项的税费减免,相对于成交额在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商品房交易,起不了实际意义,与那些打折优惠十几万的销售策略,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不过好过没有,起码心理感觉相对安慰点。仅仅是安慰,是否能够诱惑消费者去消费呢?有待市场观察。
⑤ 房价依然在高位运行,销售量不断下跌,造成珠海楼市空置率进一步来高,有可能突破以往水平。珠海市政府此时出台政策某种程度上,提高消费,减轻项目烂尾,清理市场。今年,珠海市房地产投资以及开工量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容易导致未来几年空置率增加,影响房地产开发商投资。侧面反应会影响到珠海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城市建设。
⑥ 目前楼市不是没有消费者,而是消费者无法预计这个楼市底在那里?根据消费者心态,都喜欢买涨不买跌,喜欢自己消费品具备增值升值空间。简单来说:“要是一件产品或者艺术品,失去本身增值升值空间,还有没有人去买去收藏呢?”。目前消费者更多在观望楼市什么时候是底?什么时候是购房最适合时机?
⑦ 目前消费者在持币观望,不敢去消费,更深层面反应消费者手中的资金还没有足够去消费这个市场的产品。目前中央政府不急于去救房地产,而是通过大型基础建设拉动内需,增加企业出口,也是对97年亚洲金融危机应付政策再次运行。也是经济学“挖沟理论”在政府政策制定方面一次运行。通过经济循环关系,推动企业其他相关生产链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对股市进行扶持,都是有利于把套牢在股市的资金进行灵活使用,提高居民理财渠道。市民消费者手中资金多,自然会进行不同项目投资,而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固定投资升值保值很好金融代替产品,消费者自然很乐意把钱投进在房地产市场里面。如其简单救房地产楼市,还不如大力度地发展国家经济建设;不能够简单依靠“人口分红理论”,政府固定投资去处理经济发展,重点要优化产业结构;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促进股市发展,提高金融衍生品发展渠道,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内需。从侧面带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因此,简单促进房地产消费政策不能够作为目前楼市“救命草”,政府需要做更多是如何去推动企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居民收入。手中有粮,再寒冷的冬天也不慌。作为房地产企业也应该通过寒冬对自己企业本身进行一次调整,优化结构,提高自身水平,扩大自身融资渠道,自然也能够在任何市场来去自如。我们楼市调整周期还远远还没有结束,我们需要做功夫还有很多。不能够以此而说明珠海楼市春天已经到来,我们路还长着呢?
附条例:
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增值税。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出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出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下调自住房贷款利率。自2008年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金融机构执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为准。
三、暂停收取个人买卖二手商品住房时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缴纳的交易手续费。
四、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收入水平、还款能力等情况,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40万元,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60万元。
五、实行“卖旧买新”地方税费定额返还。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个人出售本市原有普通商品住房并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及新购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实行地方税费定额返还,每户只限一次。具体标准如下: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户定额返还5000元;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的,每户定额返还8000元;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每户定额返还10000元。
六、各金融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个人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手续时,不得强行向购房人收取律师费、保险费。
七、简化二手商品住房交易手续。二手商品住房交易是否进行房地产评估由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不作为交易办证的必备条件。
八、提高城镇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标准。香洲区(包括高新区、保税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补贴标准调整为400元/户/月,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为200元/户/月;其他地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补贴标准调整为300元/户/月,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为150元/户/月。
九、加强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督管理。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切实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规范商品房预售款收存、使用、拨付的行为。提倡二手房买卖双方委托商业银行对交易资金进行托管,防范交易风险。
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影响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通过政银企座谈会等方式,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十一、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信息,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房地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对我市投资和居住环境、城市发展前景的宣传、推介,继续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形象,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为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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